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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經授權使用MIT微笑標章之業者,不得將MIT微笑標章用於未經授權使用之產品,亦不得作為商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