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規劃定期辦理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與評量策略、教學輔具操作與應用及相關之教師專業成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