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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為協助學校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增進學生及教職員工急救知能,中央主管機關得輔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在特定學校成立任務性編組之急救教育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