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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公園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國家公園得按區域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劃分左列各區管理之:
一、一般管制區。
二、遊憩區。
三、史蹟保存區。
四、特別景觀區。
五、生態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