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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銷售買賣與申報登錄資訊案件檢舉獎金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依本辦法發給之檢舉獎金及提撥辦理查核等業務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委任機關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