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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107.02.26訂定)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戶政機關依本法第十條第六項、第十三條第二項查對提案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應於查對完成後三日內填具提案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並將刪除之提案人、連署人不符規定事由列冊,連同提案人名冊、連署人名冊資料,函復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