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服務費用採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其薪資之計算如下;薪資以外之其他費用,可另行計算給付:
一、採按月計酬者,每月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月薪計算。
二、採按日計酬者,每日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日薪計算。
三、採按時計酬者,每時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時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