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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因颱風受災者,於災後一定期間內應負擔之
保險費,由政府支應。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颱風致傷病者,得請領傷病給付;其所需經費,由政
府支應。
前二項被保險人之資格、請領條件、給付額度、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辦法,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