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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資料組分設徵集、編輯二科,其職掌如下:
一、有關大會各項資料之蒐集事項。
二、圖書之選定、閱覽、編目、分類、交換、管理及索引編製事項。
三、編輯、整理及資料印發、書刊出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