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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1 條
免簽證入境或持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或停留簽證入境之外國人,輸入供自用之行動衛星地球電臺,得免請領進口核准證。
前項免簽證入境或持有停留簽證入境之外國人,輸入供自用之行動衛星地球電臺以一部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