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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國光藝術戲劇學校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1 條
本校設圖書館,置主任一人,綜理館務,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或
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人員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