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人事室之職掌如左:                   
一 人事管理業務之規劃與改進事項。、          
二 職員任免、遷調、銓敘及俸給之辦理事項。、      
三 職位歸級之辦理與職位管理事項。、          
四、職員考績、獎懲之辦理及到職、離職與勤惰管理之紀錄事項。
五 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之辦理事項。、         
六 職員訓練、進修、考試之擬辦事項。、         
七 職員公保、福利互助、康樂活動之辦理事項。、     
八、關於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統計分析及各種人事報表之辦理事項。
九 其他交辦有關人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