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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長遴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品德操守之評分,依登記會長候派人所提登記表之有關記載資料,由遴選
作業單位負責函請有關機關或會長候派人原服務單位先行查證後,將具體
資料送交遴選小組評定之。
評分標準,先定基本分數六分,再依據前項資料之優劣事蹟情況,由遴選
小組評定增減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