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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漁會辦理選任人員任期屆滿改選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第二十四條所定漁民小組選舉投票前完成總幹事遴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