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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體研究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審查會應獨立審查。
研究機構應確保審查會之審查不受所屬研究機構、研究主持人、委託人之不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