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經撤銷或廢止者,報驗義務人自撤銷或廢止日起一年內不得依本辦法報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