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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申請案經核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與主管機關簽訂補助
契約後,撥付補助款。
申請人未依前項規定於所定期間內與主管機關簽訂補助契約者,除經主管
機關同意展延外,補助核准函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