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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八款關於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事項,例示如下:
一、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之預防。
二、協助處理陳情請願。
三、與相關機關協調聯繫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