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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執行死刑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國定例假日及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七日內,不執行死刑。
前項喪亡,以該管檢察官或監獄經受刑人之家屬或親屬通知,或已知悉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