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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運動員不得使用運動禁藥,並應依規定接受運動禁藥檢測及相關管制。
運動員違反前項規定者,應依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及第三條第一項訂定之作業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