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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綜合規劃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教育研究及發展計畫之研議編製。
二、教育研究及行政事務之管制考核。
三、教育研究計畫之申請、審核及補助。
四、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之規劃及執行。
五、資訊網路與相關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