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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科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主管機關得與外國主管機關、國際相關之組織或機構建立合作交流機制,協助國內金融科技創新者發展國際市場,或與國外創業加速器合作,透過金融科技創業輔導或國際發表機會,引進國際創新科技或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