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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經審議小組審議決議進行調查之案件,財政部應就有無補貼或傾銷進行調查,並應即移送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