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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至第八條之規定,於申請補發或換發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登錄執業證明書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