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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收入,除本法及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歸入國庫存款戶,由繳款人直接向國庫代理機關繳納,或由國庫代理機關派員駐在收入機關經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