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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於信託契約載明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時,應明定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方法係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及受託人對信託財產有無運用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