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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執行單位應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廠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結果應通知投標廠商,對不合格之廠商,並應敘明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