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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主辦機關於委員綜合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及評選會各次會議紀錄,除涉及個別申請人之商業機密外,申請人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各出席委員之綜合評選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提供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