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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刑事妥速審判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法院為迅速審理需相關機關配合者,相關機關應優先儘速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