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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為調整法庭席位布置,司法院於修正本規則前,得先行指定法院試辦,以進行實證評估。
前項試辦期間,不得逾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