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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醫療(事)機構紓困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員工薪資貸款,自首次動撥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可寬限付息不
還本,並自九十三年一月起按月或按季分二年平均攤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