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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9 條
載運液氨或液氯之槽櫃船或配備有槽櫃之駁船,應配備有二個以上防氨或防氯用防毒面具或一套以上之氧氣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