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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6 條
國防部帳務中心對核退案件之憑證,應加蓋戳記,並在憑單上註明「核減
退回案件結扣單」字號,各單位不得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