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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官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1 條
自本法施行後,現行法律中有關法官、檢察官之相關規定,與本法牴觸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