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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事業或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應有明確之專案邊界、基線情境及專案情境,其減量成效應符合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之原則。
二、應具備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應避免發生環境危害及重複計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