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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進口廠商及使用者應於每年二月、八月底前,依附表格式及內容(如附件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申報文件不符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