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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藥廣告申請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經核准登載或宣播之農藥廣告,其有效期間與該農藥許可證之有效期間相同。農藥許可證經廢止、撤銷或有效期間屆滿未核准展延者,其原已核准之廣告不得再行登載或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