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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護牲畜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省 (市) 、縣 (市) 主管機關得於適當時間或處所,隨時宣導牧畜飼養及
管理方法,以提高國民愛護牧畜之基本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