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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受補助者獲他造當事人償還費用時,應將所受領之補助費用返還補助機關;其未獲償還者,應讓與其請求權予補助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