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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衛生福利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由主任委員就中醫藥學者專家中推薦,報請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遴聘之,均為無給職。
前項委員之遴聘辦法,應送立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