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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經授權使用MIT微笑標章之業者使用標章時,應依產發署註冊之圖樣辦理,非經產發署同意不得改變形狀、顏色或加註字樣,但得依比例放大或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