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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藝文書香及紀錄片文化活動推廣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會個案之實際需要,得採一次或多次撥款。採多次撥款者,本會得要求
提階段性成果報告。
受補助者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三十日內檢具原始支出憑證及成果資料,送
本會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