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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教育部得組成評審小組,對於有關推廣教育執行成效考核。
教育部對辦理推廣教育成效優良之專科學校,得予以獎勵;對辦理不善或
不符合規定者應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