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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南科館管理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西南地區考古遺址出土文化資產之研究、採集整理、典藏管理及出版。
二、南科館展示製作與展場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三、南科館考古教育資源服務及推廣活動之執行。
四、南科館票務、導覽解說、觀眾服務之執行。
五、南科館社區資源研究、園區文創行銷及活化利用。
六、其他有關南科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