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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法所稱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汽車交通事故之人。
本法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或死亡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