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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自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施行,第八款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