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宣導推廣輔具國家標準,並鼓勵身心障礙者使用符合國家標準之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