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遊說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閱覽實施及收費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複印閱覽資料,應由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指派之專人為之。複印費用,B4以下尺寸,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二元;A3 尺寸,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