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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國營事業(以下簡稱各機關)特種基金之設立、保管、運用、預(決)算、考核、合併及裁撤,依本準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