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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業務有重大功績或特殊貢獻之人士,特依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